古文观止·大明风华
第 7 篇

豫让论

作者:方孝孺(明初)| 字数约 380 字| 阅读时间约 12 分钟
作者简介

方孝孺(1357-1402),字希直,号正学,浙江宁海人。明初著名学者、文学家。方孝孺不仅是"开国文臣之首"宋濂的得意门生,更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忠臣之一。

他也是《深虑论》的作者。方孝孺的文章以理服人,气势雄健,善于从历史事件中提炼出独到的政治见解。《豫让论》是他的史论名篇,借古讽今,发人深省。

背景故事:豫让刺赵

豫让是春秋末期晋国的刺客,最初是晋国大夫智伯的门客。智伯被赵襄子联合韩、魏两国攻灭后,豫让发誓为智伯报仇。他更名改姓,潜入赵襄子宫中欲行刺,被发现后被擒。赵襄子感其义气,将他释放。但豫让仍不放弃,用漆涂身让自己面目全非,再次行刺,最终被擒,自刎而死。

这个故事在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中有详细记载,历来被视为"士为知己者死"的典型。

原文选读
豫让者,晋之义士也。智伯伐赵,赵襄子灭之。豫让欲死之以报智伯。

或谓让曰:"子之君既为智伯所灭矣,子之欲死以报之,亦已过矣。夫圣人之权变,顾义之所在耳。"

让喟然叹曰:"嗟乎!说士之论,以成败利钝言之耳,岂足以定是非乎?"

"吾闻之:为主而死者无憾,然不可以成败论也。智伯以国土遇我,我以国土报之,此所以死也。荷校灭耳,可不悲哉!"

论曰:豫让之义,固足悲矣。然求之古人,亦有未尽善者焉。盖智伯以群臣亡国,而让独能死之,此其志为何如?

使智伯能以礼待下,则豫让亦何必以死报之?故论者当原其心,不当责其迹也。
全文翻译
豫让,是晋国的义士。智伯攻打赵国,赵襄子灭掉了智伯。豫让想要以死来报答智伯。

有人对豫让说:"您的君主已经被智伯灭掉了,您想要以死来报答他,也太过分了。圣人的权宜变通,只看义在哪里罢了。"

豫让深深地叹息说:"唉!说客们的议论,只是用成功失败、顺利困难来立论罢了,怎么能够用来判定是非呢?"

"我听说过:做别人的臣子而为他死去,没有什么遗憾的,但不可以拿成败来论定。智伯把我当作国士来对待我,我就用国士的行为来报答他,这就是我赴死的原因。即使戴着刑具、被灭去耳朵,难道不值得悲叹吗!"

评论说:豫让的义气,固然足以令人悲伤。但探究古人的做法,也有未能尽善尽美的地方。智伯因为群臣而亡国,而只有豫让能为智伯而死,他的志向是怎样的呢?

假如智伯能用礼节对待下属,那么豫让又何必以死来报答呢?所以评论的人应当推求他的心意,不应当责求他的事迹啊。
内容讲解

与众不同的观点:方孝孺写《豫让论》,并不是单纯歌颂豫让的忠义,而是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批评——"求之古人,亦有未尽善者"。他指出:豫让虽然义薄云天,但如果智伯能够"以礼待下",豫让又何必以死相报?所以评论者应"原其心,不当责其迹"。

方孝孺的历史观:他借豫让的酒杯,浇自己心中的垒块——这其实是在讨论君臣关系中"礼"的重要性。君王以礼待臣,臣子才愿意效死。这种思想在600年后的今天,依然闪烁着光芒。

名句品读:"论者当原其心,不当责其迹"——评论一个人,应当推求他的本心动机,而不应当只是苛责他的行为表现。这是一种宽容而深刻的历史观。

字词积累
豫让春秋末期晋国刺客,以"士为知己者死"著称
智伯晋国大夫,豫让的主人,后被赵襄子灭国
国土国中才能出众之人,古代对士人的最高称呼
荷校灭耳戴着刑具,被割去耳朵,形容遭受酷刑
原其心推求他的本心
责其迹苛责他的行为事迹
读后思考
问题一:方孝孺对豫让"以死报智伯"的行为既肯定又批评,你认为他的观点有道理吗?

提示:思考"原其心"和"责其迹"的区别,评价人物应不应该两方面兼顾?

问题二:"论者当原其心,不当责其迹"这句话在今天有什么现实意义?举例说明。

提示:比如网络评论、司法审判等场景。

问题三:豫让"以漆涂身"的复仇方式,有人说他执着,有人说他愚蠢。你怎么看?

提示:没有标准答案,言之成理即可。